南湖镇信访办为民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1
、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
、办理上级交办的各类信件。
3
、督促职能部门对各类信访事件的办复工作。
4
、排查各类信访苗头,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服务承诺
1
、文明接访,来访必接,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
2
、信访事件自接到当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特别复杂的可适当处长时间,但不能超过六个月。
3
、信件办理结果及时通知信访人,属于上级部门交办的一个月内报上级机关。
4
、对上级批、转、督、承办的各类信访事件,按期限要求处理,并报告上级机关。
服务电话:
0633-858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