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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
发布日期:[08-06-28 13:23:10] 点击次数:[]

南湖镇财政所为民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1 、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本镇会计培训,组织本镇会计证考试报名,代办本镇人员会计证。

2 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政策咨询。

3 、建立健全各项惠农补贴档案,积极宣传各项涉农补贴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保证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落实到位。

4 、组织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缴工作。

5 、加强财政监督,规范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行为。

二、服务承诺

1 、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
、牢固树立 依法理财,服务人民 的宗旨,培植壮大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不断提高财政在新形势下的保障能力。

3 、按照 保法定、保社保、保重点 的顺序安排支出。凡正常的财政拨款、干部职工工资,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4
、简化办事程序,凡涉及到本级财政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 对需要报批的,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以最快的速度办理, 做到不推、不拖、不压、不卡。

5 、对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来随办,一时办不了或不符合规定的解释清楚,不以任何借口推诿。

6 、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细心倾听,认真记录,耐心解答 。政策允许的问题,经核实后立即办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办理事项

(一)代办会计从业资格证

1 、办事程序: 符合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为民服务中心领取并如实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连同有关证件和资料一并送交为民服务中心,由财政所统一报至区财政局提出申请,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区财政局提出申请; 区财政局经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建立计算机档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申报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电算化初级以上合格证(或五级以上珠算合格证书); 毕业证原件;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 、承诺时限: 受理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当场受理材料,统一到区局办理;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 、收费标准及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为 10 / 每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20 / 每科。以上收费标准为省物价局(鲁价费发 [2002]247 号)规定。

5 、办理方式: 证件代办。

(二) 耕地占用税减免

1 、政策咨询: 由区农税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按其审批权限上报各级政府审批。 占用耕地 1000 亩(含 1000 亩)以上,报财政部批准,报省政府备案; 占用耕地 30 亩(含 30 亩)以上、 1000 亩以下的,报省政府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 占用耕地 3 (含 3 亩)以上、 30 亩以下的,报市政府审批,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占用耕地 3 亩以下,报区政府审批,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2 、申报材料: 耕地占用税减免申请书; 外经委批准设立 " 三资 " 企业证书及最近日期的企业审计报告; 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文书; 计委批准立项文书; 项目建设平面图(红线图)。申请人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区农税局提出申请。

(三) 契税减免

1 、政策咨询: 由区农税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按其审批权限上报各级政府审批; 减免额在 20 万元以上,契税征收机关逐级审核后,报省财政厅批准; 减免额在 1-20 万元,农税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减免额在 1 万元以下的,由农税局审批。

2 、申报材料: 契税减免申请书; 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书或事业法人、社会团体证件; 企业重组、合并、分设等改制证明,新老企业工商法人执照及投资人证明等; 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及价值证明书; 交易合同。申请人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区农税局提出申请。

(四) 契税征管

1 、政策咨询: 商业房交易、单位买房、别墅、第二套住房 3 的税率确定纳税额; 个人普通住宅交易; 面积小于或等于 120 平方米, 1.5 的税率确定纳税额; 面积大于 120 平方米 3 的税率确定纳税额。

2 、申报材料:

1 )商品房交易: 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2 3 4 5 15 签字页); 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纳税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买方)。

2 )二手房交易: 卖方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房产交易合同; 评估报告书; 纳税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买方)申请人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区农税局提出申请。

(五) 家电下乡补贴

1 、申报材料及条件: 本镇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及复印件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 三类试点产品的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 1500 元;电冰箱(含冷柜)不超过 2000 元;手机单价不超过 1000 元。 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 2 台(件)。   

2 、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3 、申报时限: 2008 5 31 前。

(六)其他惠民补贴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库区移民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补贴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贴发放至 齐鲁惠农一本通 卡。

 

服务电话 0633--85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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