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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生态文明示范户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09-12-19 14:19:25] 点击次数:[]

生态文明示范户考核细则(总分 100分)

1 、热爱祖国、关心集体,乐于帮困扶贫,积极参与和支持公益事业,服从党支部、村委会以及村民小组的领导。( 10分)

2 积极完成植树造林、居民点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镇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10分)

3 遵纪守法,爱护公物,依法办事。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10分)

  4 家庭团结和睦,孝敬父母,亲属间关系融洽,重视对子女道德品质的培养,邻里间以诚相待,互帮互助。 10分)

  5 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家庭成员不在居民点道路及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和乱倒垃圾。 10分)

  6 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住房干净明亮整洁,庭院物品摆放有序,无垃圾死角,厨房整洁干净,厕所达到卫生厕所要求,人畜粪便定期处理。 10分)

7 科学种田,多业并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自觉杜绝假冒伪劣农、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10分)

  8 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嫁娶节俭操办。积极参加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10分)

9 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做到有计划地优生优育,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和知识,家庭中无近亲结婚,杜绝痴、呆、傻人结婚、生育。 10分)

  10 树立敢闯敢干的思想,具有较强的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思想意识,生活条件达到宽裕型小康水平。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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