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身体健康的关怀与爱护
,
对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2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状况如何?
我区自
2004
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点以来这项制度得到了健康发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农民参合率由
2004
年的
48.1%
提高到
2008
年的
93.8%
,合作医疗制度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
3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群众到底得到了多少实惠?
东港区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共为全区农民报销医药费
5988
万元,受益群众达
141
万人次。其中
:
报销
1
万元以上的有
293
人。这充分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缓解我区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参合农民从合作医疗中也实实在在的得到了实惠。
南湖镇第四周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镇参合农民达
58766
人,占全镇农村人口的
90%
以上。从
2008
年
1
月-
10
月共为全镇农民报销医药费
369.8
万元,受益群众
3.3
万人次。其中门诊报销
3.1
万人次,计
91
万元。在各级医院住院报销
3758
人次,计
278.8
万元。其中,
5000
元以上
69
人次,
1
万元以上
13
人次,最高报销
2
万元的
4
人次。
4
、合作医疗基金已经达到了多少?
合作医疗基金到
2009
年每人每年已达到
100
元,其中:个人缴纳
20
元,各级政府补贴
80
元,基金数额有了较大提高,比
2004
年的
20
元增加了
80
元。
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如何分配使用的?
2008
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意见》,对合作医疗基金的分配使用做出了统一规定:统筹基金的
70%
用于住院治疗,
30%
用于门诊治疗。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助共济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根本宗旨,也就是说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患大病住院时的医疗费用补助,以便有效缓解因大病致贫的问题。
6
、市政府调整完善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有那些?
2008
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意见》,提出了“六个统一”的核心内容。即:统一取消市内转诊;统一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统一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统一住院起付线;统一报销封顶线;统一门诊和住院基金分配比例。
7
、辖区内那些特殊群体可享受参合扶持政策?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2009
年,组织、财政和民政部门将对“老党员”、“五保户”、
“优扶对象”参合实施扶持政策,其个人所需缴纳的资金全部由上述部门承担。